党建引领“律司行” 教育普法到社区
2022-12-16
党建引领“律司行” 教育普法到社区
——四川衡纵律所“律司行”志愿者在行动之十
为了更广泛地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更好地融为一体,形成四位一体的教育有机体系,明确家庭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的重要地位,更好地引导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如何确立主体地位,实施更有利于孩子成长、更契合社会发展的教育方式,更好地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有机结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2年10月19日,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律司行”法律公益宣讲团送教到社区,在成都市锦江区锦官驿街道水井坊社区举办了一堂《家庭教育促进法》普法宣传讲座课,义务为社区居民进行了一次关于家庭教育的普法宣传,主讲老师由锦江区司法局“律司行”志愿者、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罗玉林担任。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一部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其所称的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罗玉林老师从对家庭教育有重要影响的四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首先,罗玉林老师阐述了现代社会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其次,罗老师阐述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之间相互相成的紧密关系;第三,罗老师通过实例,对如何做好家庭教育以及在父母对孩子不同的教育方式会产生不同的效果上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说,在孩子一生经历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自我教育四大教育中,家庭教育占到50%的重要地位,人一出生首先接受的就是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其他教育的先导和基础,因此,家庭教育是打基础的教育,而学校教育就是在地基上盖楼层的教育,主要是对孩子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塑造人格,因此,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也赋予了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是孩子终生的师表,家长必须身体力行、勤奋学习,只有打造自身的优秀,才能做好孩子的表率,在整个家庭教育中,家长对孩子还要爱而有度、严而有格,对孩子的各种问题要善于疏导引导、理性包容,才能起到有理有节、张弛有度的良好效果,才能陪伴孩子走得更远更好。
通过罗老师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普及式宣讲,使广大家长受到了启发式教育,更加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中华民族自古至今都注重家庭教育,而今,家庭教育更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基础,“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该承担起榜样的示范作用,更应该把教育好孩子作为自己最大的事业而为之,为国家的教育事业承担一份应有的责任,为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