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在第二届锦江律师文化节 系列活动之青年律师辩论赛第一轮淘汰赛上胜出晋级
2021-06-21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激发律师工作热情,丰富律师多元化生活,2021年6月18日下午,成都市锦江区第二届锦江律师文化节系列活动之青年律师辩论赛如期举行。当日,全区共12只参赛队,分为3组,分别在3个赛场进行第一轮1/2淘汰赛。在迪扬律师事务所会议室赛场,第一轮辩论赛由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队对阵四川督政律师事务所队,辩题为:偶像应该/不应该为粉丝行为“买单”,四川衡纵律师事务所持正方观点,四川督政律师事务所队持反方观点,场上评委由四川省政协委员、锦江分会第一届会长张家荣、成都市律师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主任霍子诗、成都市律师协会行业创新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张坤3人组成,15:30分,主持人宣布辩论赛正式开始。
首先是一辩立论环节,由正方衡纵律所第一辩手陈昌全律师发表立论观点,陈昌全律师从社会的实例为入口,从具有时代背景的5个方面建立了正方观点:偶像就应该为粉丝行为“买单”。1.何谓偶像?2.何谓粉丝?3.何谓粉丝行为?4.何谓买单?5.为何买单?陈昌全律师提出,偶像的商业价值是建立在庞大的粉丝数量、活跃的粉丝行为基础之上的,偶像和粉丝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偶像与粉丝群体、偶像价值与粉丝行为均具体高度的一体性,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既然偶像拥有大量粉丝数量、因粉丝行为而获益,在成为偶像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使用了社会公共资源,那么,“欲戴皇冠必承其重”,偶像既然接受了这种粉丝行为带来的偶像形象与粉丝行为之间的绑定关系,享受了粉丝为其创立的知名度与商业机遇,同样也理应承担起粉丝行为可能带来的不良社会影响,当粉丝行为因对社会可能造成不良影响而需要引导的时候,偶像就应该为粉丝行为“买单”。陈昌全律师开门见山、激情昂扬的立论观点立即将观众带入了辩论的氛围之中,让观众首先对正方观点产生了认同感,也给反方制造了反驳的难点;之后,在二辩申论环节,衡纵律所第二辩手雷鸥翔持正方观点,与反方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激烈辩论,双方你来我往,唇枪舌战,雷鸥翔紧紧抓住对方纰漏,对反方观点予以反驳,再次加强了正方观点;在三辩盘问环节,衡纵律所第三辩手张德泰与反方进行了相互提问,针对反方的尖锐问题,逐一进行了反驳,并对反方观点发起了多轮质疑,且抓住反方观点加以揭露并反为己用,进一步深入探究和论证了正方观点;在四辩结辩环节,衡纵律所第四辩手刘璠皓律师以流畅的语言、激扬的气势、生动的案例,进一步总结了正方观点,并将正方观点加以发挥和升华,取得了较好的辩论成绩。
经过一个半小时的激烈辩论,正、反双方都充分阐述了己方观点,辩论精彩纷呈,亮点不断。最后经评委点评,以票决方式决出本场辩论赛四川衡纵律所队胜出,同时经过评委认真点评,综合比较,评选出本场辩论赛最佳辩手为四川衡纵律所第四辩手刘璠皓律师。
通过此次辩论赛,加强了友谊,锻炼了能力,辩出了成绩,充分展现了衡纵律所青年律师团队朝气蓬勃、勇往直前、坚定信念的精神气质,更体现了衡纵律所团队的凝聚力、团结合作和党员律师的新时代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