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不起诉一案
2022-12-16
2016至2020年,涉案公司通过招投标成功中标多个医疗项目,但于2021年被公安机关发现,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行为,涉嫌串通投标罪。该案涉案金额近千万,数额巨大,且涉案人数较多,由成都市公安局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又转交至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犯罪嫌疑人W某委托本所廖承业律师、万璐律师担任辩护人。经过认真查阅、分析案件材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辩护人认为:W某并非串通投标的犯罪主体,也并未造成损害招标单位及市场的影响,形成了“罪行轻微、不予起诉”的辩护意见,并与本案检察官多次现场沟通交流。
公诉机关一直坚持缓刑的量刑建议,但辩护人通过案例检索,汇总了多个不起诉的类案案例提交公诉机关,为公诉机关提供了相关的类案依据。同时,当事人自愿选择认罪认罚,并退赃,为案件处理创造了罪轻条件。
经过近一年的不懈努力,检察院最终接受本所律师的观点,采纳了本所律师不起诉的辩护意见。
